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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居然之家被法院立案执行,需共担3.5亿元清偿责任

 齐齐哈尔居然之家被法院立案执行,需共担3.5亿元清偿责任
 
8月30日,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消息,该院已于7月18日对案号(2025)辽11执恢30号作出恢复执行决定,执行标的3.5亿元。此次被恢复执行的四名主体分别为盘锦维越科技有限公司、王治家、齐齐哈尔中汇城华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齐齐哈尔居然之家家居销售有限公司。信息显示,上述四家被执行人需共同承担3.5亿元的清偿责任。企查查显示,齐齐哈尔居然之家法定代表人为王治家,其出资480万元,持股96%,是大股东;盘锦维越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王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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