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德高发布声明称,以陆某仁为代表的侵权主体,在明知“德高”品牌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仍恶意注册“江苏德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并在日常宣传中多次攀附“德高”品牌声誉。经法院审理判决:陆某仁和江苏德高公司停止虚假宣传、混淆视听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江苏德高公司限期变更企业名称,不得使用“德高”或近似字号;陆某仁和江苏德高公司赔偿德高50万元。尽管判决早已生效,陆某仁和江苏德高公司至今未完全履行已生效的判决,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高德表示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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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9 06:46
德高发声:江苏德高是“李鬼” 德高发声:江苏德高是“李鬼”
9月8日,德高发布声明称,以陆某仁为代表的侵权主体,在明知“德高”品牌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仍恶意注册“江苏德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并在日常宣传中多次攀附“德高”品牌声誉。经法院审理判决:陆某仁和江苏德高公司停止虚假宣传、混淆视听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江苏德高公司限期变更企业名称,不得使用“德高”或近似字号;陆某仁和江苏德高公司赔偿德高50万元。尽管判决早已生效,陆某仁和江苏德高公司至今未完全履行已生效的判决,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高德表示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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