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亚细亚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8月25日依法指定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债权人应在10月23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法院定于10月29日下午14时30分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9月24日,管理人发布公告,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为本案提供审计工作。公开资料显示,亚细亚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曾用名亚细亚建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13875万人民币,2024年起,公司面临一系列经营风险,包括多起买卖合同纠纷及票据追索权纠纷诉讼,多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