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广州市海珠区政府宣布《广州市海珠区石溪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方案(不含拆补方案)》已获批复。该项目改造成本达198.18亿元,复建安置资金总额162.45亿元,实施主体被要求按照有关复建安置资金要求筹集改造资金,并纳入政府监管。石溪村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广东佳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两位股东为佳兆业集团及广州本地一家民企。虽然广东佳红早在5年前就中标成为了石溪村的改造合作企业,但受股东的流动性危机影响,项目改造进程缓慢。此次再度被确认为实施主体,对佳兆业集团的融资能力是一大考验。10月20日,佳兆业集团有关人士表示,“公司目前与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均有密切沟通,将积极筹措资金推动石溪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