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
  • 详情
  • 问答
  • 联系
  • 推荐
分享好友 商机招商首页 商机招商分类 切换频道

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为条件 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

2025-01-15 19:38180留言
据中国政府网,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5年2月15日起施行。《规定》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不得以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为条件,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给予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奖励的,应当追回,并由有关机关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校对:祝甜婷
点赞 0
举报
收藏 0
评论 0
分享 3
更多相关问答
暂无问答,点这里提问
联系方式


登录注册 后查看联系方式


0留言459浏览

长江电力持续走强,股价再创新高

0留言108浏览

智能驾驶、网约车概念股开盘下挫

0留言44浏览

亿纬锂能与台达签署合作备忘录

0留言41浏览

厦门象屿:象屿速传获批上期能源20号胶期货交割仓库资质

0留言37浏览

中信建投:看好白电的出海前景

0留言43浏览

日经225指数盘初下跌0.25%

0留言41浏览

中泰证券:下半年中国出口份额会继续维持韧性

0留言36浏览

华明装备:上半年净利润3.16亿元 同比增长10.02%

0留言35浏览

上海贝岭:近期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0留言32浏览

2024年记账式贴现(四十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本期国债计划发行300亿元